第100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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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么说。”老汉摇摇手,“她家里还养着个汉子,那汉子是我们这有名的一个混混,你一个人怎么打得过他们两个人。”

方忠精神一振,觉得终于探听到了有用的消息,面上却是一点不露,“老哥你不是胡说吧!”

老汉道:“我骗你作甚,那秦寡妇养的汉子太不是东西,整日摸鸡偷狗。”

“那汉子叫什么,他家里人就不管他和一个寡妇来往?”

老汉道:“这叫赖三的汉子早就没了爹娘,靠给人帮佣过活。那秦寡妇家里还余着好几亩地,叫这赖三干了几次活,两人便勾搭上了。”

“要说这赖三真不是东西,偷上了婆婆就罢了,竟然还想着肖想郑槐他媳妇。有天我媳妇撞见这赖三想对郑槐媳妇动手动脚,当时郑槐死了还没满半年,这可真是......”

“要是这么说,那岂不是她婆媳两个都和这赖三通奸?”

老汉摇摇头:“那你可说错了,那郑槐媳妇却是个清白人,一直都没给过赖三好脸色。”

雨停以后,方忠又找人打听了一下小混混胡九的名声。不少人都说这胡九平日里偷偷摸摸是有的,但是胆子却不大,没人相信他和一桩谋杀案有关。

至于陈氏的名声则比她婆婆要好得多,有个住在郑家隔壁的邻居还告诉方忠,秦氏对陈氏这个儿媳苛刻得很,平日不是打就是骂,尤其是儿子郑槐死后,秦氏张口闭口说郑槐是陈氏克死的,为此常常不给她吃饱饭。

这些打探得来的消息,由方忠一一告诉给沈默时,后者当即理出了思绪,派出两个衙役跟着方忠到南乡县的桃花村抓人。

第134章

赖三被衙役抓来时, 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事前,沈默已经把自己的推测告诉给了孙知府, 孙知府当即升堂判案, 先让衙役暂时把赖三押下去,然后便传唤陈氏和秦氏。

秦氏来堂上以后, 就不住喊冤,“青天大老爷在上,这个贱妇联合奸夫害死我儿子,请您为我做主啊!”

孙知府便望向沈默,后者淡淡道:“知府大人已知你的冤情,所以这次特地升堂调查此事。可是据我们审问, 胡九对如何谋害你儿子一事语焉不详,因此我们怀疑,陈氏的奸夫其实是另有其人。”

沈默这番话落下以后, 陈氏第一个喊冤:“大人冤枉啊,槐哥不是我害死的, 我也没有什么奸夫。”

沈默看了她一眼, “有没有,我将奸夫提上来,你就知道了。”便唤衙役把赖三带上来。

赖三一带上来,秦氏的脸色就微微有了变化,不再像之前有恃无恐。

沈默看在眼里, 便命秦氏上前, “你可认得此人?”

秦氏犹豫道:“认得。”

“此人是谁?”

“他是我们本地的一个村民。”

沈默便道:“据村民说, 这个赖三曾经给你们家干过活。而且我还听到些风言风语,说这个赖三跟你们婆媳都有些不清不楚。”

“大人冤枉啊,那胡九是胡乱攀咬的。”秦氏喊道。

沈默道:“本官也不大相信,所以我特地把赖三传到堂上,还你一个清白。”说着就叫人去取两把匕首。

“你们婆媳都被村民传说和这个赖三有染,如今为证你们的清白,我给你们一人一把匕首。”

沈默说完以后,便命衙役把两把匕首交到婆媳两个手上。

陈氏拿到匕首以后,毫不犹豫的就举起匕首朝着赖三刺去,饶是赖三躲得及时,胸前还是被刺中了。

赖三想破口大骂,奈何身在堂中,不敢造次,只好狠狠的瞪了陈氏一眼。

秦氏却是犹犹豫豫,过了好一会儿才举起匕首刺了一下赖三的大腿,被赖三一避,那把匕首就落了空。

事已至此,这婆媳两个与这赖三的关系一目了然。

沈默便向孙知府点点头,后者当即一拍惊木,“秦氏,你为何畏畏缩缩,是不是和这赖三有私情?”

秦氏却不承认,孙知府便对赖三动刑,赖三挨不过二十板子,便把事情都招了。

原来早在陈氏的丈夫郑槐死之前,不甘寂寞的秦氏就与这赖三勾搭上了。后来郑槐死后,赖三开始由原来的偷偷摸摸变为光明正大跑来郑家与秦氏厮混。

陈氏看不过去,劝了婆婆几句,却被秦氏指着鼻子骂了一顿。陈氏自此不敢再多说什么。

可是哪想得到后来,赖三又看上了年轻的陈氏,还说动了秦氏,两人一起逼陈氏就范。

陈氏自然不愿,有一次赖三对她动手动脚时,陈氏被逼无奈之下只好喊人救命。

赖三见陈氏态度强硬,便死了这条心,可是却动了歪心思,说动秦氏诬告陈氏害死亲夫,给陈氏一个教训。

赖三招完,秦氏也萎靡了下去。

最后的结果,按照律例,秦氏属于诬告儿媳,不过她是陈氏的长辈,因此只被判仗责八十。

而赖三因为诬告陈氏谋杀亲夫,按照律例,被处以死刑。

至于无辜的小混混胡九,则被当庭释放。

随着赖三和秦氏被人带下去,孙知府方看向沈默,“没想到一切都让守言你料中了,这案子确实如你所说,是那秦氏和他的奸夫搞的鬼。”

这还是孙知府第一次称呼沈默的字,可见他对沈默判案能力的肯定。

沈默淡淡笑道:“下官只是多看了两遍案卷,若不是大人吩咐对赖三动刑,赖三也不能这么快便招。”

通判和同知都是副官,是没权利亲自审理案件的,沈默这么一说,相当于是委婉的肯定了孙知府的断决能力。

孙知府微微笑了笑,很是受用这句话,同时觉得他这个新下属既有能力又不仗着状元的身份骄矜自傲,倒真是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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