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1113.审案(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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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润一滞,说得也是。他看眼二郎,二郎也没什么好说的。于是只得躬身同意了。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对他们带头殴打林氏子弟四十余人的事予以处罚:第一,赔偿林家汤药银子一千两;第二,二郎作为带头的人,当堂杖责五十棍,其它伙计与凌府家将每人三十棍。至于明润,因为身有功名,罚到矿上做三个月文书工作以抵杖责(相当于劳动改造,是义工)。

这是九月了,去三个月就得过年才回得来。去矿山做文书工作的劳动力强度不大,但时间拖得长,一天六个时辰以上。这对明年要下场考乡试的明润也是不小的惩罚了。

明润和二郎以及客栈伙计以及凌府家将一一领了处罚。至于鹰军的众人则被略过了。明润等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及鹰军,只笼统的说是凌府家将。而林五也知道西北大营、鹰军在老百姓信中是保护神一般的存在,硬是要让他们出来挨打,怕是会节外生枝。还有明皓,他十二周岁都不到,硬是要把他也拉出来挨打也说不过去。

凌府的家将还好,三十棍扛一扛就过去了。客栈的伙计被打得呻吟出声。二郎就更是惨,看起来简直是被打得皮开肉绽。不过,衙役们下手有分寸,只是看起来惨,打得也痛,但并没有伤筋动骨。

伙计和家将挨了打都被送回去了,二郎因为还有一项指控只能趴在地上继续受审。被担架抬来的、伤得最重的几个林家小字辈的男丁也一样是趴在堂下。他们算是受害者兼人证。

一千两银子是明皓交的。他交过蹲在二郎旁边,难受地道:“二堂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