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物?祸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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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天香中说:一睹娇姿魂已散,满腔心事谁知?东瞻西盼竟差迟,装聋还作哑,似醉复如痴。

此刻的叶修谨便很好地诠释了这诗的含义。

叶末初被叶修谨带回叶宅时,两人的关系很冷淡,虽不至于不管不问,但也绝对淡不上喜爱,更别说溺爱,好吃好喝招待便是,客人的不是,亲人的不是,更像是在完成一项义务——抚养义务。

那时的叶末也是真的很乖,除了必要的吃喝拉撒睡外,她一般都一个人呆着,荡秋千、玩泥巴、丢石子、走方格、翻绳子,看儿童漫画书——倒也不觉得拘束、陌生、无聊和胆怯——一个人玩的自得其乐。

你问她话,她也回,不过很少主动找你说话就是。你找她玩,她不拒绝,但面上淡淡的——

叶末给人的感觉就是恬静乖巧,再配上那漂亮的小摸样,饶是再心硬的人,也会软下来。

渐渐的,老爷子也顾不上跟叶修谨生气了,虽说二十四岁的半大孩子养个六岁大的女儿,确实荒唐,可——领都领来了,还能送回来?再说,丫头倒是个惹人怜的孩子,小小年龄,没爹没娘的,遭这般冷遇,也不哭不闹,那种早熟的冷然和淡定,让人心生怜惜,至此便当她亲孙女般看待,带她外出游玩时,见到熟人也都大方地介绍:这是我孙女,小末。

时间长了,叶家的其他人也开始关注起叶末了,军区大院的人也都知道了叶修谨的养女在叶家很受宠。

倒是叶修谨依然对她不甚热络,叶末也不去闹他、找他——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听到丫头哼唱的一段昆曲,(那是跟老爷子溜达看戏时学的)——自那之后,便是走哪都带着。

教她习字、认字、念书、吟诗,背诵昆曲的唱词——甚至同吃同住,不让旁人过问她的起居饮食。

若老长问他要人,他便说:我的女儿我负责带,您甭管了。

要急了,他就说要带丫头搬出大院单独过。

老长没法,任他去,反正他在旁看着,左右差不到哪去?

差不到哪去?差大了——

要说,这世上,最了解叶末的并非朝夕相对的赵惜文、老爷子,而是出国八年的叶修谨。

赵惜文的精力,更多的是用在‘调养’上。

而叶修谨则是全然的放纵、宠溺和不约束。

这么说吧,赵惜文喜欢叶末是毋庸质疑的,可他为了能取代叶修谨在叶末心中的地位,便让她依照自己的‘调养’方式走,改变她的习惯、渗透她的生活,掌控她的生活,这方法确实很有效果,可——同时也忽略了对叶末内在本性的了解。

说白了就是,他了解的叶末只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叶末。

而叶修谨对叶末的了解却渗透骨髓。

就像今天,赵惜文看到这样的叶末,是惊——惊叹、惊惶,不单是因为她的美,还有自己的不知,十年的相处,八年的朝夕相对,他以为自己对她已了若指掌、如数家珍,却现非然——非然——

而叶修谨却是叹——赞叹、感叹,他的末末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霓裳羽衣转瞬消逝的同时,他——原本漂亮妖冶的眼眸蒙上一层薄薄的水雾。

“叶子,”看到这样的叶修谨,简宁低呼。

叶修谨的唇,清颤,泪,不住流,却,还在努力笑,“我没事,简宁,我想一个人静静,静静——”摆摆手,起身离去。

“叶子,她不是,不是,”简宁轻叹,想追上去,却——动不了。

太沉重,太沉重了——不知是身,还是心。

手,慢慢扶上一旁的椅背,慢慢握紧,握紧,轻语低喃,“米芾,你其实没有放下,对不对,你把她送到他身边,就是想,就是想——一辈子缠着他、霸着他、粘着他——米芾,你太自私了,太自私了,米芾——”

心,习惯性地刺痛,他抿唇,指甲刺入手心。

眼中浓浓的是情、是伤、是痛、是痴、是怜、是——放不下,求不得。

这殇非但没因岁月的流逝而消逝,反而越来越绞心、虐肺,怎么办?非要,非要,生命终止,心跳停止,才能,才能——忘却吗?

长长的古廊,一头连着戏台,另外一头连着一间套房。

房子里仅点着一支红蜡烛,显得有些昏暗。墙角香炉内焚着一炉檀香,青烟细细,甜香幽幽。锦帏绣被,珠帘软帐,一桌一椅、一纸一笔、一栏一画,竟是——‘长生殿’

叶修谨推门进入,凭栏而靠,对面正对着的正是叶末的闺房。

这里是叶修谨在叶宅的住处,平日里除了他,旁人是不许进的。

老杨会定期来打扫卫生,但摆设是不许动的。

有人说,真正漂亮的女人经过岁月的洗礼会让她散出一种脱自然的美——兰心蕙性、温雅含蓄。

而真正漂亮的男人亦如此。

这张清隽无双的脸庞像一朵绽放在佛寺莲花池里的莲花,饱含禅意和舒心,比夜空还亮的眼眸,静静地、静静地望着前方——安定、祥和而静谧。

却掩不住那满心的伤和痛。

手中握有一块成色极好的血玉,大拇指一遍遍地抚摸着玉身,低低轻喃道,“米芾,你的托付我完成了,她长大了,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长大了,米芾,咱们的末末,她可真美,像你——真的像你。”

他手中的血玉可不是西藏雪域高原出产的红色玉石,而是真正透进了鲜血的玉。血玉的形成,和尸体有关,当人落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华丽的血玉。这种东西往往落在骷髅的咽下,是所有尸体玉塞中最宝贵的一个。按品质定价,少则几千,多则达到百万。

传说这样的血玉,通灵——

叶修谨手中的血玉是米芾临死前送给他的。

米芾的外祖爷爷周显仁曾经是个盗墓者,这块玉是他从一个妃子墓里盗出来的。当然,除了这块玉之外,还有其他稀世珍宝。

听说血玉有灵性,便一直留作身边。而自从得到这块玉后,周家子孙无论做什么都像是天佑一般,做什么成什么,一帆风顺——几年内迅家成为山西大户,并一直都过着相当太平的生活。

周家子孙都认为这是血玉在护佑周家,所以一直当家传宝贝一代代地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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