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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下了雨,比这时候更冷。

“后悔吗?”田进之和他并肩而立,远眺着黑压压的人,刀光剑影,来势汹汹。唯有高处两人,有如孤松之独立,清风朗月。

“后悔吗?”赵礼浅笑着,轻轻呢喃。天还是天,地还是地,宫城还是引人争得头破血流。到头来,他还是被人逼入了窘境。

可应该是,不后悔的吧。

至少,赵礼已然变成了王的赵礼。

迷蒙处儿,似很多年前,一个灰扑扑的孩童乍然踢倒了他好不容易打上来的水。

“滚。”少年瞪着眼睛,狰狞地朝小孩吼道。他在后宫里待久了,看惯了吃软怕硬之能事。看这小孩身后无人,便不愿好言好语。

疏不料,被人一把抱住。对上个水灵灵清澈的眼睛。“我爹说,越凶的人,越有怨气,越需要我抱抱他。”

天下还是那么大。可赵礼至少留有一个怀抱,他一直拥有,从未失去。

…………

马蹄声踢踏震响,王从未觉得北门如此的远。

远处烟火燎燎,王冷着眼看残破的宫门。尸体外流淌的血残酷又血腥,被凛冽的风送进鼻子里,腥得人胸口疼。

“冲进去。”王红着眼睛,马不停,带着西北军直入宫门。

因为他知道,这宫闱里,有一个明黄的身影迎着风,正等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

王少爷是个纯粹的人。他只做了两件事。爱赵礼,想让天下百姓安乐地活着。幸运的是,这两件事并不矛盾。

然后,没有了。这么皮的人,我也很羡慕呢。t^t大伙儿,求个预哇。就,就隔壁那本言情行吗?谢谢各位大爷了。

初夏一朝醒来,浑身血淋淋,疼得想叫爹。

片刻后就被安排了的爹抱在怀里,他爹还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楚昭庆,从此,昭庆同学欢欢喜喜成为了混吃混喝的小郡主。

顺手拉着隔壁的糯米团子一起混日子。

结果看走眼了。糯米团子又穷又凶还可怜,分分钟变成了个狼崽子,变得比别人聪明比别人强。立誓要把楚昭庆叼回去,变成自己的。

被牵着他的楚昭庆敲冷漠地一手拍在脑门上。“看把你能的?去我家。”

各自想把对方拐回家的两个腹黑小机灵鬼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