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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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n市火车站。

这几天,顾知闲处理完了手头所有的东西。她只留下一把吉他和几件衣服,拖着一个行李箱,就踏

上了北上帝都的火车。

硬卧火车的走廊里都是些脏兮兮的脚印,空气里浮着一股难闻的臭味。

顾知闲皱着眉头找到自己的床位。

有一个一两岁的小孩,正穿着鞋子在她的下铺床上打滚。

“what the fuck……”顾知闲看着雪白床单上印着的那几个脚印,心里有些抓狂。

能不能管管熊孩子啊!

对面下铺上坐着的中年女人看到她,连忙道:“小姑娘,我带着孩子不方便,能不能和你换个床铺?”

她见顾知闲没有表露异议,忙不迭地指了指对面的上铺:“就是那个。”

顾知闲抬头,看着上铺正对着的通风口,感觉很崩溃。

那里又高,离天花板又近,坐都坐不直。要熬过这几十个小时,实在很艰难。

但是低头面对这一对母子,她又不好意思拒绝。

她点了点头,放好行李箱,把吉他放到上铺床上,只背了一个小包就往餐车厢走去。

在那边坐着起码比躺在上铺好受些。

现在并不是饭点,餐车里人还很少。她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插上耳机开始听歌。

手机正好跳到张玮玮的那首《米店》。

一向日天日地谁也不服的顾知闲在大佬面前低头。对比起自己写的那些小清新垃圾,这才是优秀的民谣啊,她不得不服。

她有些怅惘地叹了口气。

希望这次去帝都,自己能学习到一些东西,写出一些真正的好音乐。

火车经过一个山洞。黑暗中,有人在她斜对面坐下。

火车开出山洞,视野慢慢清晰起来。

目光触及对面的人,她吓了一跳。拔下一边的耳机,她脱口而出一个名字。

“季言!”

对面认真吃盒饭的男人抬首,看了她一眼。

这里遇到熟人,大概他也很惊讶。顾知闲能清晰看到他幽黑的瞳孔微愣一下,低音炮第一次叫了她的名字:“顾知闲?”

顾知闲把另一边的耳机也拔下来:“你去帝都?”

“嗯。”

顾知闲只差没仰天长啸了。看到没有,这就叫缘分!缘分!

“你住哪个车厢?”

季言面无表情地低头,继续认真地吃盒饭:“3号。”

她是4号。季言就住在她前面那个车厢。

“草!真是太巧了啊!”她兴致勃勃向前趴在桌上,一头红发披散在脑后,“你到帝都以后住哪儿?”

“没找。”

顾知闲一拍大腿:“太好了,我找了!你要是没地方睡,可以睡到我那里,没关系的!”

季言挑眉:“太好了?”

顾知闲:“……能帮助朋友,我感到快乐。”

季言“哦”了一声,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和耳机,显然是想开始听音乐了。

顾知闲才刚刚和他聊开,又怎么能让他戴上耳机?

她还没来得及想个话题,季言背后的走廊上就踉踉跄跄走来一个男人。

火车在此时正好转了一个弯。

那个男人大概喝了酒,走路不稳,一脚绊,撞到了季言的胳膊上。

季言毫无防备,手中的手机没拿稳,一下子飞了出去。

正好落在顾知闲的腿上。

那个男人绊了几步,死死抓住座椅背,过了好久才站稳。他对季言摆摆手,浑着嗓音说了句:“小兄弟,对不住了。”又慢腾腾地转身往前走去。

季言看了他一眼,沉默着没有说话。

顾知闲趁机扫了一眼季言亮着的手机屏幕。

——他在用豆荚app听音乐。嗯,挺有逼格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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