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哪里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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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有点好笑,他还没有决定《我是传奇》的故事发生地点是在旧金山、洛杉矶还是纽约,这将直接决定影片的拍摄地。小说原著是在洛杉矶,《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在意大利的罗马、《最后一个人》在洛杉矶、马克-普鲁托塞维奇撰写的《我是传奇》第一版剧本在旧金山,华纳兄弟后来再改为洛杉矶,等到阿齐瓦-高斯曼重写剧本,又想要搬家到纽约。

事实上在尚未开始进行拍摄场地筹备的现在,改到哪里都行,因为故事剧情可以发生在任何城市,包括圣地亚哥。

但城市影响重大,所有外景镜头中的背景、所有景物镜头等会导致整部影片有不同的气质,三大城市各有特色,选择哪个比较好?王扬已经和阿齐瓦-高斯曼有过两次会面,就《我是传奇》的剧情进行探讨和商量,自然谈到了位置这个问题,高斯曼强烈建议纽约,大苹果城更容易秀出空旷的感觉。

“扬,在我看来下午三点钟的时候,洛杉矶看上去是空的;但纽约无论什么时候,永远是空的!它有着更有趣的方式去显示一个被大风吹刮的空旷世界。”

当时在王扬的办公室,高斯曼很有些激动着急,之前华纳兄弟拒绝了搬家这一想法,只因从制作成本考虑,不但纽约那边的税收一点都不比洛杉矶低,而且后勤供应上远离了好莱坞,费用会更高,特别是对于大片来说。wb的计划是在制片厂里拍摄,不过确切如何要等导演确定下来后再行商议,结果突然之间,《我是传奇》项目就打包卖给火焰电影了。

高斯曼对此反而非常高兴,众所周知,制作成本不是王扬的考虑名词,钱不是问题!投入越大票房越高!神奇扬也赞同了实景拍摄能给电影一个自然、真实、荒芜的感觉,观众们需要代入感,越强烈越好,那是摄影棚拍摄无法给予的东西。然而高斯曼看得出王扬更倾向于旧金山,可是旧金山和洛杉矶的末日气质没太大分别,休闲阳光的加州哪里都没有纽约那种带有压迫感的空旷。

“我同意……”王扬这么说,从场外角度考虑,他的排名的确是旧金山,洛杉矶,纽约,家乡这边更适合生活,还可以更方便更好地兼顾其它监制电影、公司等方面的工作,连nba球赛都能现场看勇士,而不是尼克斯。

但高斯曼的话是对的,他在纽约拍摄了《穿普拉达的恶魔》后,更能清楚地感受到这座城市的街景魅力,它的建筑都是又高又密集,尤其曼哈顿的高楼大厦简直密集得让人窒息,走在宽阔街道中有如行走在峡谷,这是加州给不了的感觉,如果时代广场空无一人,led大屏幕却继续闪烁着图像,内维尔环顾四望,那样呈现出来的空旷荒芜感太棒了!

从脑海的wb版《我是传奇》来看,王扬知道纽约的镜头效果确实十分棒,虽然它没有能力动用到真实的时代广场,但凭着中央火车站高架桥、第五大道的几个街区和华盛顿广场公园等地,已经足以构建出一个苍凉的末日世界;同时纽约能给人一种冬季天气寒冷的印象,下雨下雪都无形中加强了压迫感,阳光海滩美女的加州又没有。

无论加州还是纽约,必须要在二月前作出决定以启动各项筹备,而因为《我是传奇》的封锁清场式取景特性,拍摄场地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不管在哪座城市、不管成功取得哪个地方的清场许可证、拍摄许可证,比如金门大桥、比如布鲁克林大桥,都不可能一拍就是一整天时间,必然是一点一点、东凑西凑地完成场景的全部镜头。

也许只有周末,或者周二、周三之类的特定日期,深夜1:00-5:00之类的特定时间,这也是为什么wb版拍摄了足足6个多月。

首先是得到当局的支持很不容易,其中难度最高的是纽约,难度最低是旧金山,作为家乡城市的英雄人物,王扬可以更容易地说服政府,受影响的民众的不满情绪亦会降至最低。

而纽约那边,王扬和火焰电影实在没有太多影响力,所以这时候和大公司合作的好处又体现出来了,按照议定,华纳兄弟会给予这些制片资源上的支援和帮助。除此之外,王扬已经向迈克尔-泰德罗斯发出了制片人的邀请,泰德罗斯有着相当广泛的人脉和游说经验,wb版《我是传奇》正是靠着他充当说客,才成功说服纽约当局,取得关闭众多繁忙地区的拍摄许可。

如果影片定了在纽约拍摄的话,泰德罗斯会起到极大的作用。无论如何,《我是传奇》的预计拍摄需时都很长,最有可能和wb版那样一拍就是半年,王扬不想轻率地做出这个决定。

倒是威尔-史密斯对此没什么所谓,不管旧金山、洛杉矶或纽约,他会带着家人孩子一起到那个城市完成演出,他期待和王扬的第二次合作实在太久时间了。

“我好像看到了神奇扬!”熊猫区出入口,游客队伍依然长长的,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孩突然地惊喜喊了起来:“是他,是他!妈妈——我能过去和他说话吗?我要合照!”众人立时纷纷扭头望去,不少人大感高兴地拿出相机拍照,卡嚓卡嚓!今天不但能看到大熊猫,还看到神奇扬一家!好几个大小孩子已经兴高采烈地冲了过去。

只见两人都一身休闲青春的衣着,王扬推着一辆蓝色婴儿车,拿着水瓶手袋的杰西卡走在旁边,两人笑说着什么地走去,前往下一个动物展览园,忽然见孩子们冲来,他们笑着停了下来,耐心地满足合照要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