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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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又自由了,可是我的整个脑袋都是汤姆。我开始哭泣。万一他一直执迷不悟,怎么办?如果他再也不回来,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做?我该跟谁约会?我的未来会怎样?

我们在一起已经四年,四年!我知道你或许会想,这样还是比结婚后再离婚好啊。这也是许多人不断安慰我的话,至少这不是离婚,这比离婚好。而我则说,我并不认为这比较好。女人离婚,大家都很能理解,那表示她至少曾经被一个男人接受,只是他们现在合不来了。跟离婚女人约会,就好像得到原本挂在别人衣橱里的毛衣;对方已经不合穿,但也许……

我发现这些根本都是废话。考狄利娅的离婚是我见过最可怕的事,然而那个星期一早晨,即使我想弄懂天花板花纹的规则,希望能藉此平静下来,我仍清楚地知道,两件事根本无从相比。一切的一切都那样让人难过,而且,真真实实地发生在我的身上。话说回来,令我如此震撼的原因,也是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

住在费城有许多缺点,其中之一就是同样的活动总是依照时间表固定地进行,年复一年、无休无止:元旦游行、花展、书展、烹饪展、爵士乐展、装扮艺术舞会,害你好像被摇篮曲晃入昏睡的状态。你会在同样的场合看到同样的脸孔;就像那完美的清爽秋日总是跟在湿热的夏天之后年年准时来报到一样;一如你在银杏果成熟的季节误走入二十二街,鞋底必定会踩到银杏的落叶;久而久之,你不再注意周边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别人好像也是这样。如果任何人真的发生了任何事,他们就搬到纽约去了。

我所知道的唯一一件大事,发生在我这件事的八个月前,那就是我们报社的社长锡德?赫希上了电视新闻,因为他太太死在家中的游泳池底。我一向相信,八岁以上的人会死在游泳池底,一定是别人把她放进去的,而这种事竟然发生在我认识的人身上,在社长巴克士郡家中的后院,而且还是我曾经游过泳的池子,这个事实曾经让我非常受不了。

锡德和他太太每年八月都在家中举办盛大的池边宴会,所以大家都曾下过那个游泳池。事情发生后,首先出现的猜测是今年的宴会还会不会举行?如果举行,有人敢进入游泳池吗?调查结果,锡德与该事件并无关连,他也永久取消了池边宴会,这两点应该可以彻底消除你心中对他的疑虑了吧。我对锡德太太的死觉得很遗憾,真的;但是对他取消宴会倒是有点感激,因为那免去了我必须在现场想像他变成凶手的尴尬。

我坐起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哭了,而且对继续留在床上想锡德?赫希的事情毫无兴趣,所以我起床到报社去。

《费城时报》创立于一九七一年,原名《人民复仇者》,而且被简称《复仇者》好些年。八○年代的某个时间,锡德希望它的名字主流一些,好吸引广告。时至今日,《复仇者》时期的一些老作者也还在,我们偶尔仍会刊登他们针对资本主义国家对第三世界的剥削、臭氧层破洞的扩大,以及对种族主义谴责的文章,但我们的主线已经偏向评论各种事物。

我们评论书籍、电影、音乐专辑、剧场演出、音乐会,甚至餐厅。有时我会想,这种凡事都要评头论足的习惯,是否就是我的“内在批评”声音总是那么大的原因。但是,我的“内在批评”声音的口气,实在太像我母亲,怪罪于工作,可能并不公平。总之,除去这些林林总总的评论,我们也刊登各种专栏,并报道当地的活动,还有大量的读者投稿。我们刊登这么多的评论、专栏、活动和投稿,使得真正刊登新闻的篇幅少之又少。如果不是沃伦?普洛特金的坚持,或许连新闻都免了。

《爱情芥末酱》4(2)

沃伦在记者生涯的早期,替《费城日报》写了八篇“领救济金之未成年妈妈”系列报道,得到国家新闻奖。但是一个星期之后,却被人揭发该系列报道抄袭自某个研究生放在网络上的毕业论文,《费城日报》随即将他开除,锡德却邀他去著名的棕榈树餐厅吃饭,并以日报三分之二的薪水聘用他来当我们的新闻主编。他肯来,真是我们运气好;事实上,任何人肯来《费城时报》都是我们运气好。但这并不是说《费城时报》一无是处。

我其实很喜欢《费城时报》的工作,不是因为薪水,也不是因为名气,这两者都毫无傲人之处;我喜欢那里,是因为你可以把狗带到办公室去。我并没有养狗,只是知道如果有一天我想养狗,我可以带着它一起去工作。此外,我也喜欢那种我想写什么几乎都可以、而且一星期后会几乎只字未改地刊登的感觉。这对写作的人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何况还会有广告交换,员工可以免费去某些咖啡店、果汁吧和美容院,这些优惠提供了不少生活乐趣。

最重要的是,在这里工作的都是些怪人,而我喜欢他们。他们有的不吸大麻会死,有的专搞抄袭剽窃,有的有忧郁症,有的酗酒,有的是神经病,有的就纯粹是老怪物,这表示我这种烦躁不安的、郊区中产阶级正常人(暂且不管我的发型如何怪异)一到了那里,立刻显得鹤立鸡群。

我出了门,走路去办公室。我一向走路去上班,最好的点子都是在路上想到的。进入办公室前,我先去报社对面韩国人开的超市,找到《每日新闻》和《费城调查者》,再买一杯咖啡。过街后,我把报纸放在脚边的人行道,空出手到皮包里找前门的钥匙。右手正要开门时,我听到教堂敲钟,本能地翻过手腕对表,偏偏那表戴在拿着咖啡的左手,于是地上的报纸就被咖啡淋湿了,我要连忙跳开才幸免于难;然而,这件乌龙弄得我差点再次大哭。我扔掉湿了的报纸,爬上两层楼,走过灯光昏暗的走廊,想去洗手间清理这一团混乱。

我就是在前往洗手间的途中,看到那位身着蓝色衬衫的俊俏家伙。他迎着我正面过来,走路的样子好看极了。我心想,这可爱的陌生人在本报社的走廊晃个什么劲?大概是迷了路吧。

他对我露出微笑;我想这家伙或许是单身,所以我也对他微笑。我们擦身而过,我又多走了三步才转头去看他的屁屁。(到今天为止,我还弄不清楚自己为何回头。我不是盯着男人屁屁看的那种人。我对那个部位甚至不是非常有兴趣;就男人的身体特征,我会优先欣赏强壮的肩膀或养眼的胸膛,形状美好的手可能也很吸引我。)

就在我转头欣赏时,这位身穿蓝色衬衫的可爱家伙也转头欣赏我的屁屁;结果,我们的视线相遇,我放声大笑,他则点头微笑。但是两人的脚都没停下来,继续往各自的目标前进。

我经过厨房进入洗手间把门锁上,尽量除去衣服上的咖啡渍,然后我踩上马桶盖,转头从水槽上的镜子检查我的屁屁看起来怎么样。我发现长裤的剪裁使它看起来骗人的小(胜利,耶!),然后我从马桶上下来,打开厕所的锁,想出来查清楚这家伙到底是谁。

我跟音乐编辑马特以及性专